2024年1月1日重大新闻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特色健康网   编辑:健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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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病有良医” 为百姓健康撑起“保护伞”2、依法保障我们的健康权—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3、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雅玲带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开展专题调研

推进“病有良医” 为百姓健康撑起“保护伞”

半岛网9月26日讯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自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将目光锁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实施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高擎监督利剑,推动该部法律在新区落地生根。近年来,新区在全省率先启动中心药房和医保按人头总额付费试点,建成65处名医基层工作站和12家“联合门诊、联合病房”,推动806名区级专家常态化下沉基层4.65万次,区域就诊率达到94%,基层诊疗量占比突破70%。

为继续深入推进健康新区建设,黄岛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一、深入调研察实情,为卫生健康事业“把好脉”

为了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大的执法检查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熟悉法律条文是关键。深入开展前期调研、真正掌握基本情况是基础。执法组成员对照法律条文,梳理了检查重点内容和问题,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充分。执法检查组采取相关单位自查、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集中视察、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部门、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人大代表广泛调研,全方位摸排情况。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胶南第一高级中学心理发展中心、省级预防医学健康教育基地、人民医院健康指挥调度服务中心等地。围绕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内容查看单位10余家,召开座谈会4场次,走访群众1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

二、刚性检查找问题,为群众生命健康“问好诊”

黄岛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成员都认真察看现场、仔细翻阅资料、询问相关问题。“目前乡村医生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目前,健共体建设方面还存在哪些困难?”“政府在保障优质医疗资源建设方面有什么措施?”执法组成员一路行、一路看、一路问、一路想、一路议,深入剖析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在听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后,依次对有关问题进行询问,相关部门逐一进行解答。整个现场,代表们提出的问题紧贴实际、直击要害,相关部门的回答真实详细、直击落实。“我们多措并举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推进青大医学医疗中心、青岛妇女儿童医院西海岸院区等重大项目建设,15分钟步行就医圈逐步完善。”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运用成果解难题,为提升健康水平“开好方”

黄岛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黄岛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建言献策。

目前,西海岸新区镇街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就医环境比较陈旧,医疗水平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合作基础等,整合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重新调整健共体工作构架,组建由区级三级公立医院作为核心的健共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整合优化,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乡村医生后继无人”问题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重点。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突破现行乡村医生退休返聘年龄限制,组织身体条件允许、经验丰富的乡医继续服务。探索乡村医生培养机制,对具有专业水平,常驻村居的年轻人进行定向委托培养,毕业考核合格后直接回村为村民提供相关的卫生服务。

“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问题一针见血,建议也特别精准。”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梳理大家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推进实施医疗机构扩容、医疗服务提质、卫生人才引育等“五项行动”,聚集医疗资源,招引医学人才,扎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呢?这部法律共分为十章110条,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具体规范。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这项权利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什么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它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在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除了身体健康,这部法律还规定了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治疗精神障碍。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设立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加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为了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各项措施的制度刚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涵盖了多项“制度”。例如: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等。

健康教育制度是和我们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校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此外,学校还应当按照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体能锻炼等活动;按照规定配备校医,建立和完善卫生室、保健室等。这些规定,有助于帮助学生提升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维护我们的健康权利。

除了保护我们的健康权利,这部法律对保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做出了规定。关注时事新闻的你或许知道,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会上发生了不少暴力伤医的事件。有的医护人员遭到新冠肺炎患者家属殴打,被撕扯防护服后感染;有的医护人员被患者扯下口罩并吐口水;有的患者得知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便摘下口罩向医护人员咳嗽或呼气……对此,《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

看了这么多,你对这部新出台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不是有了更多的认识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和这部法律有关的信息,不妨上网搜索一下法律原文,看一看国家对依法保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具体规定吧!

7月29日,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雅玲带队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进行专题调研。

赵雅玲一行先后到新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铜川实验幼儿园托育中心、铜川锦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铜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资源配置、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对相关工作落实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赵雅玲指出,推动人大监督形成闭环,是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步骤,要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注重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应用,切实解决好医疗卫生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她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要持续优化基本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培育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提供更高质量的养老和托育服务,实现老有所养,幼有善育;要聚焦疾控领域痛点难点,抓好传染病监测检测预警、医防融合等工作,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更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